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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涉掟30鼠兔貓雀落街 律政司放生兩男 全城怒吼


警方事發後拘捕其中一名涉事疑兇。

律政司在一宗擲死大批動物案中放生兩名涉事疑兇,有議員指該案罪證確鑿,狠批「警察拉人,律政司放人」。事發在今年二月十四日,深井青山公路青龍頭段豪景花園出現駭人動物兇案,有三十隻動物被人由高處擲下,其中十八隻動物死亡,引起社會嘩然,警方當時拘捕兩名涉案男子。惟事隔近七個月,警方昨日表示律政司決定不就案件提出起訴。有議員表示該案表證明顯,但律政司卻「眼白白放生殘殺動物的人」,實難息民憤,促律政司向公眾交代詳情。

在今年情人節,有人在豪景花園對開山坡發現十一隻寵物鼠、一隻雀鳥、一隻貓及兩隻兔子的屍體;另有五隻貓及五隻寵物鼠在現場一帶重傷,奄奄一息,及後有五隻動物在該地點附近被發現。數日後警方於荃灣區拘捕一名四十九歲男子,指他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翌日另一名報稱從事網上買賣的卅六歲男子到警署自首,之後該男子亦被警方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當時警方估計動物均是自家飼養寵物,被擲下前未曾受到虐待,並調查涉案人士犯案動機。


愛協人員及警員從沙井抱出貓隻。


多具動物屍體被愛協人員用透明膠袋包裹。


其中一隻獲救的短毛貓,受驚瑟縮在籠內。

至昨日,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已完成該案調查,但律政司在考慮證據後,決定不對兩名涉案疑犯提出起訴。據了解,律政司建議不提控原因,主要是案件缺乏關鍵目擊證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捕疑犯或其他人從高處擲下動物;以及當警方在案發翌日破門進入涉事單位後,再發現有另外五隻寵物,因此認為案件存有疑點。

議員鄺俊宇表示,他對律政司處理此案的做法「百思不得其解」,認為警方當時高調作出拘捕行動,涉事疑人亦明顯牴觸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他預計社會對律政司不提控的反應會十分直接。若律政司不公開解釋放生疑犯的原因,相信難以平息民憤。鄺又指,此案沒有任何政治意味,雖現行法律就該類案件的調查權力有所限制,但並無影響警方執法行動,律政司明顯是「可以做但唔去做」。


愛協人員在山坡渠邊發現多具動物屍體。


另一隻獲救的短毛貓,狀甚可憐。

「律政司有責任彰顯公義」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主席麥志豪解釋指,現時殘酷對待動物罪會循簡易程序罪行審理,在半年內提控;有機會是律政司認為案件證據不足,勝算亦不高而放棄提控。惟麥批評:「人證可能冇,但物證點都有!再者,案件是否可以定罪,亦唔係由你(律政司)決定,而是由法官決定!」麥又指,律政司的責任「不是一定要將疑犯收監,而是要彰顯公義,而唔提告只會令公眾連公義被彰顯的可能性都見唔到」。


另外,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昨去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該案受到全港市民高度關注,對律政司決定不就案件提出起訴「深感遺憾」。陳又在信中表示,犯案者「極之殘酷」,希望案件能交由法庭公正裁決,認為律政司是次的不提控決定,會引來社會輿論的非議,對爭取動物福利及公義造成不良影響,望鄭若驊可重新檢視有關決定。


警入屋搜查  單位窗門打開

消息指,警方已就案件全力作出調查,於事發當日仔細向保安員及街坊查問,又翻查閉路電視,終查出懷疑涉事單位,由於無人應門,故警方特別向法庭申請手令,破門入屋進行搜查,當時發現單位窗門打開,屋內有多個寵物籠,片段亦只能看到發現寵物的位置,無法看到寵物墮下過程。

律政司回應指,在審視及考慮案中相關證據,認為現時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此不就案件提出檢控。如執法機構有原因,例如發現新證據,認為有需要再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律政司會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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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rodigydou

  • manyiu

慘死動物成冤魂  律政司放生成癮
一個社會是否文明,端看其對待動物的態度。從律政司放生涉嫌虐殺動物的疑兇,激起社會嘩然,輿論沸騰,當知香港不是不文明,不是不重視動物權益,而是律政司從中作梗,放生成癮,成為文明社會的終結者。更遑論在其卵翼之下,反中亂港集團橫行霸道,「警察拉人,律政司放人」不斷上演,香港距離文明社會已是愈來愈遠。

泯滅人性  逍遙法外
今年二月情人節,深井青山公路一屋苑發生駭人聽聞的虐殺動物案,多達三十隻動物疑被人從高處拋下,其中十八隻動物死亡。事緣有人在上址對開山坡發現大量懷疑動物屍體,包括寵物鼠、雀鳥、貓及兔仔,另有多隻貓及寵物鼠重傷奄奄一息,遂報警求助。數日後,再有保安員在屋苑尋獲多隻與案有關的英國短毛貓,全部有輕傷及受驚。警方調查後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兩名涉案男子,據悉其中一人為主動自首,案件拖延逾半年,本報昨日獲警方回覆,案件已完成調查,律政司考慮證據後決定不提出起訴。換言之,十八隻動物慘成枉死冤魂,涉案者泯滅人性卻逍遙法外,消息一出轟動全城。


如此有歪人常的決定,連反對派政客都批評律政司做法「百思不得其解」,形容為「警察拉人,律政司放人」。諷刺的是,這句話過去是專門用於律政司放生反對派政客,如今同一句話卻從反對派政客口中吐出,當知律政司的所作所為連「同道中人」都不齒。網民紛紛質問律政司放棄檢控理據何在,有飼養寵物的主人甚至質疑律政司無人性,不重視動物權益,助長虐殺動物歪風。可見律政司倒行逆施,群情洶湧,不公開交代勢難服眾。


事實上,案件可謂證據確鑿,其中一名疑兇甚至是自首,為何律政司輕易放生?有指《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主要針對的犯罪行為,只包括打、踢、惡待、過度策騎、過度驅趕任何動物或殘酷地使任何動物負荷過重或折磨、激怒或驚嚇牠們;疏於對被關禁動物提供充足食物和清水;運送動物的用具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痛楚等,而今次案件未有足夠定罪的證據,故律政司才不檢控云云。惟正如獸醫指出,案件是否可以定罪不是由律政司決定,而是由法官決定;何況律政司的責任不一定要將疑犯收監,而是要彰顯公義,不提告只會連公義被彰顯的可能性都抹殺掉,可謂擲地有聲。

小學生都知,將動物從高處拋下,後果非死即傷,如受害的不是動物而是人,涉案者早就被控謀殺,斷不可能逃過法網,偏偏在律政司懶政不作為和盲目放生下,謀殺動物的兇手不用受到法律制裁,簡直荒天下之大謬,亦將香港文明社會的外衣徹底撕破。須知道,動物的命都是命,牠們更因為有口難言,無法吐露受到甚麼折磨,只能靠「萬物之靈」的人類為牠們洗刷冤情、伸張正義。香港有很多愛護動物的人,也有不少保護動物的組織,但有心人難抵無情者,律政司一個無情決定,注定動物權益難有保障,也決定了香港永遠不會是真正的文明城市。


證據不足  全身而退

當然,律政司放生成癮並非始自今日,由虐殺動物的兇嫌,到反中亂港的黑手,再到名不見經傳的黑暴小卒,只要獲律政司「厚愛」,無一不被放生。最經典的是壹傳媒黎智英的政治黑金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甫上任即以「證據不足」為由不檢控,其涉及的佔中案同樣不了了之。官字兩個口,「證據不足」成為最百搭最好使好用的託詞,司長一句「證據不足」,不用解釋,不用看事實證據,不用理會社會觀感,多麼罪大惡極的人都可以全身而退;至於黑暴至今,警方辛苦緝捕歸案的暴徒,有多少遭律政司撤控,更是有目共睹。香港亂成一鍋粥,反中亂港黑手直到今天仍有恃無恐,律政司放生、撤控、再放生正是最大原因。


最好笑的是,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鄭若驊日前大言不慚撰文聲稱「任何人都會犯錯,法官也不例外」,要求公眾不要片面對裁決妄下定論。其實說到犯錯,法官固然不例外,律政司更是常態,鄭若驊指指點點的同時,可有反躬自省,可有捫心自問,為何不斷放生罪有應得的人激化社會矛盾?為何民望低殘永遠「墊司底」?昨日公布的最新民調,其評分只有恥辱性的十九點五分,任何正常地方的高官早就知恥下台,只有香港的律政司司長仍得享高薪厚祿,成為「人無恥便無敵」的最佳演繹者。


不管怎麼說,今次放生虐殺動物疑兇激起社會爭議,律政司絕對難辭其咎,必須向公眾解釋;港府更須加快修訂保護動物條例,修補漏洞提高罰則。

寵物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喪盡天良的虐殺動物案一宗都嫌多,早前才有走私寵物事件導致十五隻無辜貓狗葬身怒海,律政司繼續以懶政怠政、又偏又倚的態度辦案,逍遙法外的罪犯恐怕沒有最多、只有更多!

東方日報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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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rodigydou

動物團體發起聯署及一人一信 要求律政司正視「豪景花園動物滅門案」


年初深井豪景花園有人將29隻動物掟落街,律政司決定不就案件提出起訴一事,令社會嘩然。不少市民認為案件嚴重,若不嚴正處理,會錯誤發放動物生命不受重視的訊息。故有不少動物團體作出行動,有機構發起網上聯署,亦有人發起一人一信寄予律政司,望律政司能向公眾交代。

「香港寵物會」昨晚(2日) 發起網上聯署行動,要求律政司公開交代「豪景花園動物滅門案」不起訴涉案人士之原因。指案件造成29條無辜小生命死亡或受到傷害,涉案人士在明顯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情況下,律政司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是大大打擊了日後防止類似行為的阻嚇力。一眾寵物主人堅決反對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為,並希望能努力為香港爭取更多動物保護法修例,故聯署要求律政司重新審視案件的嚴重性,絕不能從寬發落。







聯署網址







另外有區議員發起一人一信行動,要求律政司公開不起訴深井豪景花園殘酷對待動物疑兇的理據。邀請公眾寫下關注信,郵寄到「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 18 號律政中心中座 5 樓律政司」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望能集合力量向律政司施壓。

記者:李珮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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