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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地離開香港提早提取強積金

小弟跟女友下個月會搬到深圳租屋住,想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現在要怎麼做...
1.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分證)
2.累算權益申索表格 [MPF(S) – W]
3.法定聲明表格 [MPF(S) – W(SD2)]
4.令受託人信納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永久居住的文件證明             <<<---不明白這個是什麼!!!!!!



同埋之後可以回港註冊結婚嗎?

問下你個積金代理,攞張表填返就得

結婚同強積金有乜關係,如果你第日再在香港打工就要供返強積金,唔會唔比你娶妻嘅
外星貓E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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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強積既銀行拎份表格,填好後再拎去民政處宣誓,之後打左個印後交番比銀行就ok...
LZ你话要永久离开香港 但又要系香港注册结婚  既然都系得深圳住咯 肯定都系果度注册了。
  如果系我选择的话 肯定唔会系深圳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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