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itsctsu 於 2023-4-3 11:15 PM 編輯
記者楊喬詅/綜合報導
不喜歡也不應傷害!南投市一名網友日前在國姓鄉大長路附近目睹一起疑似虐貓的事件。畫面中一位打赤膊的民眾用竹竿將原本躲在樹上的貓咪擊落,接著任憑身旁的狗群圍捕、撕咬貓咪,甚至還大喊「咬到了!好像是石虎」,殘忍行徑引發網友怒火。
▲貓咪被趕下樹後遭狗群圍捕。(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雖然不知道我這樣做對不對,但是我也很無助,看了很生氣…不知道有南投的人有辦法協助嗎,我覺得這已經是刻意了,不愛牠但是也不要傷害牠…。」一名網友2日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表示,影片來自車友轉發,由於拍攝者在遠處,想報警但礙於長輩擔心會惹事端,才換個方式請求協助。
▲赤膊男子將貓趕下樹。(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影片中可以看到,貓咪被一名打赤膊的男子用竹竿將趕到樹下後,馬上被3、4隻狗圍捕追咬,撕扯的畫面令拍攝者不忍直視,急忙喊道「會咬死」、「為甚麼要把牠弄下來」。而該名男子則在一旁看著狗群追捕貓咪,甚至朝著友人大喊「咬到了」並稱「好像是石虎」,後續貓咪似乎負傷逃脫。
▲一行人走近找尋貓咪。(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該影片曝光後,男子的殘忍行為引發上千名網友怒火,大家紛紛留言斥責,「不知道那隻貓咪有沒有怎樣」、「這個人是故意的,可以報警,拜託」、「每個生命都值得被溫柔對待,真的不知道這些人瘋了嗎」、「我相信做壞事始終會有報應的」、「可以不喜歡牠但不要傷害牠好不好」。
記者後續致電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了解相關情況,因正逢假日並無人員接聽,截稿之前並未取得回應。但根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將依動保法第25條規定,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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