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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善待動物組織代表5隻虎鯨提起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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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andas
時間:
2012-2-24 03: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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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善待動物組織代表5隻虎鯨提起公益訴訟
看美國虎鯨如何打官司
這次聽證會就動物是否與人一樣享有憲法規定不受奴役的權利聽取案件原被告陳述,這是美國司法歷史上首次就此類話題舉行聽證
2月6日,美國聯邦法官傑弗裡·米勒(Geoffrey Miller)在聖地亞哥市舉行聽證會,就動物是否與人一樣享有憲法規定不受奴役的權利聽取案件原被告陳述。這是美國司法歷史上首次就此類話題舉行聽證。
米勒當天就5頭虎鯨訴“海洋世界”主題公園一案聽取雙方陳述。善待動物組織律師在聽證會上稱海洋公園員工以編排娛樂節目為目的監禁虎鯨這類智慧、社會化物種,指責這種行為與奴役人相似,違反憲法第13條修正案(憲法第13條修正案於1864年在國會通過,主要內容是廢除奴隸制)。海洋公園方面則要求法院拒絶受理此案,理由是受憲法明文保護的主體是人,而非動物。
這是有娛樂精神的美國人又一次玩噱頭,還是背後真有不得不說的故事?
血腥捕捉
海洋公園中的虎鯨表演可追溯到1965年。上世紀60年代之前,根本沒人考慮過把虎鯨放在水族館裡飼養,更不用提讓它們參加表演了。公衆對虎鯨知之甚少,因為它們的名字似乎表明它們非常危險(虎鯨又稱殺人鯨、逆戟鯨,其實並不屬於鯨類,而是世界上體型最大的海豚)。目前,世界各地的海洋公園裡共有42頭活虎鯨,其中26頭屬於奧蘭多海洋世界,而在飼養狀態下死亡的虎鯨總數已經超過了130頭。
最初改變這一切的是泰德·格瑞芬(Ted Griffin),他是西雅圖海洋館的擁有者。1965年6月,他聽說一頭虎鯨被漁網困在了英屬哥倫比亞附近的海上,於是就花8000美元買下了那頭長6.6米、重3.6噸的虎鯨,把它裝在特製的漂浮籠箱裡,用拖船運回了720公里以外的西雅圖。當年9月,就有成千上萬的遊客目睹了他與虎鯨親密接觸的場面。這標示着虎鯨表演作為一門行業的發端。不到一年後,這頭虎鯨就因腸道感染而死,罪魁禍首是附近的污水排放管道。
格瑞芬在水族館的合伙人唐·戈茲伯瑞(Don Goldsberry),意識到虎鯨娛樂業不僅沒有結束,而且只是剛剛開始。他開始捕捉虎鯨,賣給各地的海洋公園。1965年10月,他用快艇和小當量炸彈把15頭虎鯨困在了卡爾灣。其中一頭虎鯨死於捕捉過程,這是第一頭死於人類捕捉的虎鯨。另一頭長4.2米、重900公斤的虎鯨被捕獲,並以70000美元的價格被出售給了聖地亞哥海洋世界。由此開始,虎鯨娛樂業迅速膨脹成了一項價值數十億美元的龐大産業。
在之後的10年裡,大約有300頭虎鯨在太平洋西北海岸附近被捕獲,其中51頭被賣到日本、澳大利亞、荷蘭、法國等地的海洋公園。到戈茲伯瑞在80年代末退休時,他參與捕獲的虎鯨共計252頭,其中被賣掉的有29頭,死於捕捉過程的則有9頭。
1970年8月,戈茲伯瑞把在一次捕捉行動中死亡的虎鯨繫上重物沉到了海底,虎鯨屍體後來被一條拖網漁船拖回海岸上,由此公衆開始認識到了虎鯨捕捉過程的殘酷性。1972年美國通過了《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案》(Marine Mammal Protection Act),禁止在美國領海捕捉任何海生哺乳動物。但是,海洋世界仍然擁有以“教育與展覽”為目的捕捉虎鯨的許可證。
1976年3月,戈茲伯瑞在衆目睽睽之下,用炸彈和快艇把6頭虎鯨趕進了華盛頓州府奧林匹亞的巴德灣,在那裏用漁網捕獲它們。當天,華盛頓州州長助理拉爾夫·蒙羅(Ralph Mu-nro)恰好也在巴德灣遊玩,目睹了整個捕捉過程,“收網的那一幕非常殘忍,你可以聽到虎鯨們的悲鳴。”華盛頓州政府立即就此事起訴戈茲伯瑞和海洋世界,因為他們沒有按照該州法律的要求,用“人道手段”捕捉虎鯨。在法律和公衆的壓力之下,海洋世界同意釋放所有在巴德灣捕捉的虎鯨,並且從此放棄在華盛頓州附近海域進行任何捕捉虎鯨的行動。
危險的表演
人類對虎鯨的捕捉充滿血腥,虎鯨為人類表演也同樣不乏血腥。據不完全統計,自60年代至今,世界各地海洋公園已經發生過不下40起跟虎鯨表演和訓練過程有關的事故,7人在與圈養的虎鯨接觸過程中死亡,20余人重傷。
1987年,僅在聖地亞哥海洋世界就發生了3起導致馴鯨師住院的嚴重事故,傷情包括內臟破裂、脊柱創傷、骨盆骨折等。喬納桑·史密斯(Jonatha Smith)就是當年受傷的馴鯨師之一,在一場表演中,他被兩頭虎鯨夾在中間,又被它們連續5次用身體壓到深近10米的池底,最後僥倖逃脫。生還的史密斯肝臟和一側腎臟破裂,還有多根肋骨骨折。
1991年,在加拿大一處海洋公園,三頭虎鯨一起咬死了一名不慎跌入水中的馴鯨師。這是第一名在海洋公園裡被虎鯨殺死的馴鯨師。海洋公園的工作人員當時花了兩個小時,才從虎鯨嘴邊搶回了馴鯨師的屍體。馴鯨師身上的衣服已經被咬碎,只剩下一隻腳上的橡膠靴子,全身都是深淺不一的咬痕。次年,該海洋公園宣告倒閉。
1999年,美國奧蘭多海洋公園的虎鯨圈養水池內又現一具渾身咬傷和淤傷的男屍。2004年,美國聖安東尼奧海洋公園的一名馴鯨師在訓練過程中被虎鯨咬傷。同年12月,西班牙一家海洋公園的一名馴鯨師被虎鯨拖入水中後活活淹死。2006年,美國聖地亞哥海洋公園的一名馴鯨師在表演過程中被一頭虎鯨咬傷,並被多次拖入水中,最後,馴鯨師在被咬傷一隻腳後僥倖逃脫。
2010年,美國佛羅裡達海洋公園,一頭6.6米長,名叫蒂利庫姆的虎鯨在表演時突然凶性大發,猛烈攻擊一位女馴鯨師,咬住她的頭髮把她拖到池內,並攻擊她的胳膊、肩膀和腳,最終導致這位女馴鯨師死亡。現場數十名觀衆目擊了這一慘烈的場面,受到極度驚嚇。這次事情震驚了全美國人。媒體對此事表現出了強烈的關注,一時間新聞電視台狂熱報導虎鯨殺人事件,動物保護主義者遊行要求把圈養起來供人觀賞的虎鯨都放回大海,使人類和虎鯨都得到自由,國會就海洋哺乳動物參與娛樂演出的可行性召開了聽證會,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組織(OSHA)也展開了調查。
虎鯨為何傷人
歷史上從未有過虎鯨在野生狀態下攻擊人類的記錄,所以縈繞在人們腦海中的都是同一個問題:圈養的虎鯨為什麼會傷人?
讓我們再次來看2010殺人事件中的風雲虎鯨,原來它與戈茲伯瑞亦有瓜葛。1983年11月,剛滿兩歲的雄鯨蒂利庫姆在冰島被戈茲伯瑞的下屬捕獲,1984年底,它被賣給了英屬哥倫比亞的太平洋海洋公園。對於一頭來自野生環境的虎鯨來說,這裏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地方。表演池長30米,寬15米,深10米,跟外面的海水之間只有一層金屬網障礙相隔,無法隔絶海灣裡的油污和漂浮的垃圾,也無法隔絶船舶引擎的噪音。在蒂利庫姆被送來之前的14年裡,已經有7頭虎鯨死在了這裏,它們的平均存活時間還不到3年半。
和蒂利庫姆圈養在一起的還有另外兩頭雌鯨。海洋公園的管理者擔心有人割開金屬網把虎鯨放走,也擔心虎鯨自己咬破網子逃走,所以每天下午5:30,表演結束之後,三頭虎鯨就會被趕進一處直徑只有7米,深不到6米的圓形水池裡,它們每天要在這裏熬過14個半小時。
三頭虎鯨在擁擠的圓形水池裡很難避免發生爭端,並且它們的皮膚經常被金屬池壁劃破。每年至少50余次,虎鯨們會拒絶游進圓形水池,只能在表演池裡過夜。這三頭虎鯨每天要進行8場表演,每場表演為期1個小時,每周7天從不間斷。其中兩頭虎鯨患上了胃潰瘍,需要長期接受藥物治療,一頭雌鯨的胃潰瘍時常惡化,並引發便血等癥狀。
英屬哥倫比亞“虎鯨實驗室”主任保羅·斯彭今年71歲,專門從事虎鯨研究,“如果你把好幾頭虎鯨關在一個狹小的池子裡,那你就切斷了它們獲得外界刺激的渠道,”他說,“人類在類似的情況下很容易精神錯亂。” 虎鯨們的日常生活實在太過無聊,所以只能自己尋找刺激。每當任何新奇的東西掉進表演池裡,三頭虎鯨就會爭着把它拖來拖去,跟馴鯨師們來一場傳球游戲,堅決不肯輕易把東西交出來。這最終導致了1991年史上第一名馴鯨師死亡事件。其實,對虎鯨來說,掉進池子裡的人只是它們百無聊賴的生活中一個“玩具”。1992年太平洋海洋公園倒閉後,蒂利庫姆被賣到了美國奧蘭多海洋公園。8年後在那裏,它又一次因殺人成名。
迄今為止,沒人清楚虎鯨們為什麼要殺人。可能是因為感到厭倦,想要玩耍,因為被關在有限的空間內而感到委屈,也可能是因為跟其他虎鯨發生過衝突而感到生氣,或者是因為潰瘍造成的疼痛而發狂,又或者是因為體內的激素分泌紊亂而煩躁。然而,無論直接原因是什麼,最終都是與人類的圈養有關。
捲入訴訟
2月6日,美國聯邦法官米勒就5頭虎鯨訴海洋公園一案聽取雙方陳述。
美國善待動物組織代表海洋公園內5隻虎鯨起訴,稱海洋公園監禁虎鯨的行為與奴役人相似,違反憲法第13條修正案。
善待動物組織律師傑弗裡·克爾說,虎鯨像奴隸一樣被迫住在水箱裡,每天在位於聖地亞哥、奧蘭多和佛羅裡達的海洋公園中表演。“那些在地球上生活着、呼吸着、感受着的生物是否有民事權利?是否因為它們沒有投胎成人類就必須受奴役?從任何角度看,虎鯨們都在受奴役。”克爾承認,虎鯨們要勝訴並不容易,但法官舉行聽證會讓他看到希望。
海洋公園方面則要求法院拒絶受理此案。辯方律師西奧多·肖恩認為原告藐視常識,浪費法庭時間和司法資源,忽視憲法第13修正案僅適用於人的司法判例。“法庭甚至沒有權限考慮這一問題,”肖恩說,“無論是虎鯨還是其他動物都不屬於‘我們合衆國民衆’的範疇……憲法制定時就是如此。”肖恩警告說,一旦法院給予虎鯨憲法權利,將會波及生活方方面面,如政府訓練嗅彈犬查找毒品、動物園和水族館正常運營都可能被視為非法。
米勒沒有當庭作出裁決,而是決定深思熟慮之後再作處置。
司法暫時告一段落,但虎鯨與人類之間的“冤冤相報”卻仍不知何時能了。無論最終的司法裁決如何,在這場相報的過程中,人類和虎鯨都已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虎鯨們的前途會怎樣?或許正如動物保護組織所言:把圈養起來供人觀賞的虎鯨都放回大海,人類和虎鯨才能都得到自由。
《方圓》記者全海龍/文
作者:
Thierrymissu
時間:
2012-2-29 05:23 PM
thanks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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