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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因愛犬鬧翻!男怒控告前女友 索賠150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vike0805    時間: 2012-7-3 06:56 PM     標題: 因愛犬鬧翻!男怒控告前女友 索賠1500萬


狗:主人,請你們不要因為我吵架……(圖/取自每日郵報)(設計對白)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情侶之間的感情可以因為飼養寵物而加分,也有可能因此鬧上法庭?在美國有一對男女朋友,共同經營寵物犬Sammy的部落格,網站人氣直飆,十分受歡迎;分手後,女方卻更改了網站的帳號密碼,男方因此控告其涉嫌偷竊該部落格,並且索賠50萬美元(大約新台幣1500萬元)。

Scott Smith和他的妹妹以及前女友Anna Camara,於去年共同替愛犬Sammy成立專屬部落格,在短短一個月內就吸引了4萬人次瀏覽,另外還有替狗狗開設專屬臉書,粉絲人數已經超過1萬多人。

當Smith 和Camara分手後,兩人還是持續合作維護Sammy的部落格,但是Smith最近卻發現自己居然被Camara從經營者名單中踢除,並且也改了帳號與密碼,使得他再也無法進入網站。於是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控告Camara涉嫌竊盜和侵占,並向其索賠5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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