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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健康資訊] 喝咖啡來提神 每日咖啡因攝取不超過300毫克 [打印本頁]

作者: willkao    時間: 2014-5-27 05:02 PM     標題: 喝咖啡來提神 每日咖啡因攝取不超過300毫克

為維護市售飲料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4月至便利超商、超市及賣場等地點抽驗市售包裝飲料30件(茶、咖啡、蔬果汁、運動飲料、碳酸飲料、巧克力飲料、穀物及豆類製飲料等),檢驗衛生指標菌(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該局並針對20件含咖啡因原料(咖啡豆、茶葉、可樂豆與可可豆莢)所製成之飲料,檢驗咖啡因含量及咖啡因標示檢查,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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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適量飲用咖啡具有提神、利尿、舒壓的效果,但對於心血管疾病、骨質疏鬆、失眠、腸胃疾患等慢性病民眾,過量飲用咖啡將對健康造成影響。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議,成人每日咖啡因攝取量300毫克以下為宜,以此次調查結果咖啡因含量較高之「伯朗咖啡曼特寧風味」(1瓶240毫升)為例,其咖啡因含量為70.69 mg/100ml(1瓶約含170 mg咖啡因),建議成人飲用量1天不宜超過424毫升(約1瓶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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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參照加拿大衛生部建議兒童每日咖啡因攝取量上限,4~6歲為45毫克、7~9歲為62.5毫克、10~12歲為85毫克,平均來說不超過每公斤體重2.5毫克,因此同款曼特寧咖啡,建議10~12歲青少年飲用量1天不宜超過120毫升(約半瓶)。www3.tvboxnow.com- y4 s8 z% x5 z% W+ U! C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含有咖啡因成分之飲料,應於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標示要以每100毫升實際所含咖啡因含量進行標示;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低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20mg/100mL以下」進行標示。消費者掌握標示秘訣,聰明選擇含「咖啡因」飲料,才不會攝取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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