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聞]
吉尔道破C罗诡计 球员竞抢中藏足球顽疾
[打印本頁]
作者:
nikotina
時間:
2008-7-21 07:33 PM
標題:
吉尔道破C罗诡计 球员竞抢中藏足球顽疾
这个夏天转会市场这个舞台上好戏不断,热闹精彩,其中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是以C罗纳尔多为主角,两家大俱乐部曼联和皇马客串的荒诞喜剧,一时是引得全城轰动,举世瞩目。扮演小丑的C罗纳尔多表现的滑稽搞笑,在两间俱乐部间来回穿插,两边讨好,弄得烟雾弥漫,难辨真假,甚至球员本人也迷失其中。不过这个荒诞喜剧最终以曼联消除迷雾,强行留住C罗纳尔多而结束。
在欧冠结束后,C罗纳尔多就把转会问题提上桌面,一方面表示:“我的梦想是为皇马效力”,另一方面又没有拒绝曼联的挽留。明眼的人轻易就能够看穿他侍弄的把戏,他只是想对曼联说:我想加工资!而不是真的要离开俱乐部,至于什么效力皇马的梦想恐怕只是可笑的托辞!C罗纳尔多以为自己带领球队夺取欧冠后身价肯定倍增,手中的资本足够了,所以就有恃无恐的制造转会新闻,投喜好炒作的皇马主席卡尔德隆所好,而最终的目的还是在于向曼联俱乐部施加压力,然后会希望得到一份更高年薪的合同。平时看似单纯的C罗纳尔多这次却成了老谋深算的诡计家!
不过才23岁的他使起诡计来比起现在曼联现任CEO大卫吉尔就不是一个档次了,经历了无数风雨见惯各种场面的曼联CEO一下子就识破了C罗纳尔多的阴谋诡计,并且无比精明的他反过来也给C罗纳尔多设下了一个圈套,极端圆滑世故的吉尔轻松的就把C罗纳尔多留在了曼联。因为C罗纳尔多身上与曼联俱乐部还剩下四年的合同,这个是曼联无所畏惧的资本。并且曼联俱乐部对外坚决表示不会卖C罗纳尔多,抵制皇马的勾引,甚至把西班牙巨头告上国际足联,令到皇马无可奈何,知难而退。同时大卫在内部也处理好了教练和管理层的工作,所以费爵爷敢说“宁可把C罗纳尔多烂在板凳上也不会让他走”的恶毒声明,俱乐部也狠下一条心表示如果C罗纳尔多敢反抗而罢训罢赛的话,俱乐部不但会把他烂在板凳上,而且会扣发工资,使得C罗纳尔多尝尽苦头。这使得原本设下诡计想加薪的C罗纳尔多反而处境困难尴尬,而且面临着职业球员的极大风险,黔驴技穷的他只好乖乖的从吉尔的的圈套中找一个最好的下台机会,利用做手术暂时避开风头,伤愈后再灰溜溜的返回卡灵顿训练基地!而且他也无法再有机会去重新闹事,更不敢对吉尔和俱乐部有所怨恨!在风平浪静后,吉尔才把话题点明,今天他对外表示C罗纳尔多不可能再获得一份新的合同,也不会再加工资,球队对他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这桩貌似滑稽的转会闹剧实质上隐藏着很多深层的考虑。首先是球员的工资水平问题,足球商业化不但在市场上给足球俱乐部带来巨大的利润,同时足球运动员的工资也是与日俱增。C罗纳尔多的工资已经达到了13万英镑的周薪,是球队的顶薪,可是他还是没有心满意足。无可否认他是一个能力出众的球员,对球队的贡献有目共睹,他在去年才刚刚与球队续约,仅仅过了一年他就要求俱乐部给他加薪,威胁的资本是上赛赛季欧冠的金靴与英超金靴的身份,同时还帮球队拿下了欧冠!虽然他在球队的作用如此明显,但是曼联肯定不可能答应他的要求,因为他现在领的是球队的顶薪了,如果继续加薪就要打破球队的工资结构,除了切尔西任何俱乐部在改变工资结构这点上都是非常谨慎的,因为是这有可能给球队带来巨大的压力,以后凡是有突出表现的球员都有可能随时要求加薪,球队的管理就会出问题了。所以这次曼联坚决不给C罗纳尔多加薪,其理由和目的就在此!C罗纳尔多的贪婪也是一个问题,他应该满意这样的薪金了,要知道在罗马这样的大俱乐部里,现在已经非常大牌的德罗西的年薪竟然不到200万欧元,收入没有C罗纳尔多收入的三分之一。
此外当今球队之间争夺球员的不择手段也令人担忧,皇马为了得到它想要的球员不惜任何代价手段,私密的与球员接触,破天荒的转会费,还有天价的年薪!有钱的大俱乐部为了签下想要的球员,不惜把对手俱乐部逼入困境。这次的皇马之所以没有得手,是因为对方俱乐部曼联也是豪门大俱乐部,可以与之抗争。但是从另外一支英超球队阿森纳的处境就可以看到窘困的难题,现在由于阿森纳俱乐部无法在球员工资结构上进行调整,一些大牌的球星或是已经出走或是威胁要出走了,而那些有钱的俱乐部就是趁机打劫把好的球员抢走,如AC米兰和巴塞罗那,结果是只剩下无助的温格与俱乐部在唉声叹气!现在这种为了争夺球员恶性追逐的现象已经是很普遍了,这也是间接的引起球员的顶薪不断升高的原因,在某种程度上,球员的流动是好事,但是如果妄顾规律与理性的竞争,肯定会给整个足球市场带来不利影响,最终蒙受损失的还是俱乐部本身!
作者:
how2109
時間:
2008-7-21 07:57 PM
哈哈哈。。。这样的活她不是自作自受咯。。。哈哈。。。
作者:
maidli
時間:
2008-7-22 05:16 PM
C朗这赛季有得受咯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www3.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