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藥一定要吃完嗎?這是很多人的疑問,尤其如果醫師開的藥,吃了一天症狀就改善,還要繼續吃嗎?醫師說,藥其實不用全部吃完,尤其是症狀治療用藥,也就是消炎止痛藥,只要症狀改善就可以停止服用,多吃就會傷身,而且藥的保存期限是一個月,沒吃完千萬不可留著下次用。www3.tvboxnow.com( L0 V4 i/ E( f" x- B5 l$ S- G R/ r
% { [9 ^/ [+ h0 [公仔箱論壇狂打噴嚏,感冒了,只是很多民眾心中都有一個疑問,醫師開的藥,如果吃了幾包症狀改善,「藥」是不是可以不用繼續吃?不少民眾多認為既然花了錢看病,藥當然要吃完,還有民眾認為,藥吃不完留著下次生病用,但這是一個錯誤觀念。公仔箱論壇1 P6 M: N i/ {" e. R4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