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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擎天崗水牛群餓死 動保處 開罰陽管處7.5萬 [打印本頁]

作者: manyiu    時間: 2021-1-8 08:46 AM     標題: 擎天崗水牛群餓死 動保處 開罰陽管處7.5萬

2021/01/07 中國時報 吳康瑋


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野生水牛持續不明原因暴斃。北市動保處認為陽管處未通盤考慮牛隻生理需求,才致牛隻大量死亡,裁處最高罰鍰7萬5千元整。(議員耿葳提供/張薷台北傳真)


地方罰中央! 擎天崗水牛群餓死 北市府罰陽管處7.5萬 (資料照片)


陽明山國家公園野放牛隻大量暴斃身亡,北市動保處剖檢發現死亡原因疑為食物品質不佳營養不良,認為陽管處未通盤考慮牛隻生理需求,才致牛隻大量死亡,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最高罰鍰額度7萬5千元整。

動保處指出,擎天崗牛群原本就是在周邊草原活動的無主水牛,平時可自由遊走、覓食,但陽管處去年12月以圍籬及鐵絲網等設施將牛群圈圍於約42公頃範圍內,造成牛隻無法如往常依季節變化自行覓食或躲避寒冬,導致牛隻大量死亡。

動保處指出,陽管處於此案件中雖然沒有故意讓水牛傷亡的意思,仍有過失責任,因此認定陽管處不當圈圍致水牛死亡,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裁處陽管處最高罰鍰7萬5000元。

動保處指出,飼主在飼養動物前應充分瞭解動物基本生活條件,並做好事前準備,如動物一生各階段可能有不同的營養需求,有無適當的生活空間配合動物的體型、性別、年齡及特殊生理需求,也應注意季節變化對動物造成的影響,如察覺動物健康狀況有異,應儘速尋求專業獸醫師的協助。
作者: manyiu    時間: 2021-1-8 08:48 AM

水牛死亡開罰7萬5 議員嫌輕 陽管處不服 將提行政救濟

2021-01-06 22:02


陽明山擎天崗水牛大量死亡,北市動保處開罰7萬5千元,陽管處尋求行政救濟。記者胡瑞玲/攝影

陽明山擎天崗水牛大量死亡引發各界關注,北市動保處今認定陽管處有過失責任,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最高罰鍰7萬5000元。然而,北市議員耿葳痛斥動保處引用罰則有誤,「根本輕放陽管處」,指應以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百萬;陽管處同樣也表示動保處錯誤引用法則,認為野化水牛不屬於動保法管轄範圍,不服被罰,後續將尋求行政救濟。

耿葳指出,陽管處對於水牛大量暴斃情況毫無作為,不但未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向北市動保處通報,對於死亡牛隻也僅以就地掩埋處理,直到她通報北市動保處並啟動動物防疫機制。

耿葳表示,擎天崗30餘頭水牛遭活活餓死是件令人無法接受的動物悲劇,陽管處需面對自己設置圍籬及刺鐵網,導致牛隻無法自由覓食造成營養不良,甚至餓死晴望的重大錯誤。

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規定,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於其動物因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應向動物防疫機關報告」,若無通報就依第43條開罰5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陽管處不主動通報動報處、不聽學者警告,最終造成水牛死亡,除要求陽管處即刻拆除刺鐵網外,也要求北市動保處應重處開罰100萬以示警惕。

而陽管處則在晚間也發新聞稿澄清,強調野化水牛並非陽管處管轄範圍,且農委會也於2018年表示無主野化水牛不適用動保法。

會設置圍籬是因水牛多次闖出園區造成農損及居民精神壓力,還多次闖入車道影響行車安全,經里長及民代等多次陳情後才修復圍籬。

圍籬的設置為陽管處依據陽明山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除了保護資源及公共安全而設置的無固定基礎設施,也為了維護特別景觀區資源、安全的必要處理。針對北市動保處對本處分單之推論認定及適用法源仍有疑義,後續將依法尋求行政救濟。
作者: manyiu    時間: 2021-1-8 08:50 AM

擎天崗水牛暴斃 刺絲圍籬惹議

2021-01-05


外號水牛伯的立法院長游錫堃昨天再到擎天崗關心連續暴斃的水牛,他穿起雨鞋走爛泥巴到牛棚看看;圖為擎天崗水牛。記者邱德祥/攝影

陽明山擎天崗水牛集體暴斃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有「水牛伯」之稱的立法院長游錫堃昨天再度上山看牛;陪同的文化大學教授胡正恆表示,山上刺鐵絲圍籬圈限制水牛活動範圍,若水牛能自由移動就不會死,呼籲「不要讓水牛為了吃草弄得滿身傷痕」。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長劉培東解釋,圍籬具一定功效,未來會研議是否有更好作法,但水牛並非為了吃草而遭刺鐵網畫傷。



擎天崗水牛接連死亡除了營養不良,民眾也質疑陽管處二○一九年底圍起刺鐵絲網造成牛吃不飽、吃不好。學者質疑主因恐要追溯接連兩次牛撞傷人國賠案,法官都以陽管處人牛隔離設施維護不當判賠,迫使政府設施愈做愈多,害死牛的不只是惡劣天氣,法官恐怕也是幫凶。

陽管處指出,法院以陽管處未以設施有效管理人牛衝突判賠,因此區隔人牛設施也從一條簡單繩索升級成有刺的鐵絲網圍籬;但國家公園向來宣導對野生動物不干擾、不餵食,並要注意自身安全,這群無主水牛長期野化已被視為野生動物,陽管處不是畜養者,結果要擔負人牛衝突責任並不公平。

文化大學景觀系教授郭瓊瑩表示,這群牛已自然野化,在國家公園要自力生活,設圍籬是破壞自然景觀;國家公園不是動物園,也不是牧場,法官可檢討陽管處對遊客宣導是否足夠,但判定設施不良造成人牛衝突的論點「很有問題」,也等於逼政府把人民都當媽寶。

游錫堃表示自己從小飼養水牛,了解水牛跟人一樣怕冷怕熱,夏天到山上避暑、冬天到低海拔處避寒,若水牛一定要養在陽明山,甚至用圍籬圍起來,這樣違反水牛習性。他說,陽管處有不得已苦衷,若無圍籬,水牛恐造成農損、傷害遊客,甚至闖入道路遭車撞,是否架設圍籬很兩難;若營建署或陽管處認為水牛在陽明山的管理有困難,他願意作為協調者,幫忙找尋更適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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