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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捕獸器傷狗|元朗再有巨型捕獸籠 唐狗BB遭捕獸器夾傷 [打印本頁]

作者: itsctsu    時間: 2021-3-11 08:23 PM     標題: 捕獸器傷狗|元朗再有巨型捕獸籠 唐狗BB遭捕獸器夾傷


香港野豬關注組於元朗發現巨型捕獸籠,早前更有唐狗BB誤中陷阱受傷 。(香港野豬關注組 Hong Kong Wild Boar Concern Group facebook 圖片)

香港野豬關注組早前在網上發文指接獲元朗區居民舉報,有人在鄉村叢林內公然設置巨型「捕獸籠」及多個捕獸器,更有附近村民飼養的唐狗BB遭捕獸器夾傷,如果稍遲發現,不知會有多少寵物或野生動物受到傷害,後果不堪設想。

關注組指出於上星期六前往元朗調查及搜山,並於一所墓地附近發現一個1.5米長、1.5米闊及1.5米高的鐵通焊製巨型捕獸籠,在籠的後方更有五個相信是自製的小鐵籠,全部內藏機關,相信是用作捕捉野豬、貓、狗及其他野生動物之用。由於發現該陷阱時已時值黃昏,為免再有動物遇害,關注組成員先移除誘餌及部分機關裝置,然後通知愛護動物協會。而愛協亦於約晚上7時多摸黑前往上址,剪掉籠的鐵枝。翌日早上,漁護署亦將陷阱殘骸移走。關注組亦呼籲知情的街坊提供更多資料,以免再有其他動物受傷。



捕獸籠於元朗一所墓地附近發現,附近更有多個小型捕獸器。(香港野豬關注組 Hong Kong Wild Boar Concern Group facebook 圖片)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條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管有狩獵器具,亦不得使用狩獵器具狩獵任何野生動物。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不合理地而引致動物受傷及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撰文:Karl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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