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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勞工督察妒忌女友寵物狗 稱「對啲狗好過我」 涉殘酷對待動物囚三周



【有線新聞】30歲勞工處疑因妒忌女友的兩隻寵物犬,趁女友不在家時多次虐待牠們,用櫈重擊其中一隻狗的頭部以及、用腳踩向犬隻頭部等。他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三星期,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違背當時女友對他的信任,更使用武器去襲擊犬隻,罪行及案情嚴重,判監是唯一選擇。

案情指,被告羅家健和女狗主去年五月成為情侶,他偶然會到女友位於鴨脷洲的單位過夜,對方亦配了鎖匙給被告。女友同年8月8日發現其金毛尋回犬「妹妹」向被告異常吠叫,翻看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當日曾踢混種犬「嘟嘟」的頭和向牠扔紙巾。另外,被告亦於同年7月21日至8月8日多次傷害兩犬,包括用櫈襲擊「妹妹」頭部三次、故意踢和踩「嘟嘟」的頭部和身體、用繩拉扯「妹妹」頸部等。被告承認妒忌女友「對啲狗好過對佢」,女友翌日帶同兩犬診治,診斷出其頸部軟組織受損致疼痛。

羅家健被控於2022年7月21日至8月8日,在香港仔鴨脷洲大街某單位殘酷對待一隻金毛尋回犬和一隻混種犬,引致牠們承受不必要痛楚。辯方今天求情,希望法庭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指雖然被告每次襲擊犬隻的時間較短,但歷時多日,屬長時間殘酷對待動物及重覆犯案,而且被告使用櫈和繩作為武器,其當時女友因為信賴被告才交由照顧兩犬,行為違背當時女友對他的信任,考慮到罪行和情節嚴重性,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惟基於被告嚴重及背景良好,終判處監禁三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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